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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姓孔的客人想用杨梅向杨姓的孩子开玩笑,不料反被孩子用孔雀向他的姓氏幽默了一下,可谓非常机智。不过,据说孔雀的“孔”字系作大字解,因为它是鸟雀之中最巨型者,所以称为孔雀。那么,即使真是孔氏家禽,不仅不辱没孔子,也不致辱没孔雀。 孔雀的美丽在它的尾巴,开起屏来金翠照眼,尤其富丽堂皇。女人很喜欢孔雀向她们开屏,引为荣事,说是同她们比美。其实这举动若据霭理斯的性心理研究立场看起来,实在是很不敬的。因为只有雄孔雀才有美丽的长尾巴,而它之所谓开屏,实际上只是冲动而已。 法国诗人阿坡尼奈尔的《动物诗抄》,其中有一首咏孔雀的,写得非常妙,我记得鲁迅先生曾译过刊在《译文》上。大意是说孔雀开屏的样子很美丽庄严,自以为很了不起,可是它忘了这样做的时候,后面的屁眼已经露在外边给人看见了。 这首诗虽然写得很刻毒,但是却无情地嘲笑了许多伪善者的装模作样。我觉得实在是一首很好的咏物诗。 其实,孔雀身上金翠灿烂的羽毛,在我们人类看来固然觉得很美丽;而在孔雀自身,则除了吸引异性之外,还有更重要的作用,那就是它的保护色。据说,这种情形只有在南方热带的林中见过孔雀的人才可以领悟。因为在那些稠密高大的热带树林中,蔚蓝的天色,灿烂的阳光,有时太阳光从树顶的隙缝漏下来,射在地上或树叶上,幻成一个一个卵形的金圈。孔雀栖在这种树林里的大树顶上,它的全身羽毛的色彩完全同环境调和,尾羽上的那一只只的金眼,完全与树隙漏下来的太阳光混在一起,使人很难分辨。甚至头上那一块蓝色和白色的羽毛,看来也像是树梢露出来的蓝天和白云。所以,孔雀离开了它栖息的地方以后,使人觉得它的羽毛美丽,但在原来的生活环境里,其实是具有很重要的保护作用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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