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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了一个人,想一点儿不痴,真真难,少痴一点不也就尽够了。忘怀得失之谓也。坐忘矣,是否仍有淑人之业,寿世之文,我想这是别一回事,我想这是可以的。风行水上,自然成文,雨过霞明,俨然如画,非大块之文章乎?虽然,青天碧海,万里无云,春水绿波,纹丝不动,此亦寻常事,未尝闻有怨天地之吝者也。人而与天地为徒,当有他的一番大事业,一篇大文章,只有做与不做之别。做了,所谓“若固有之”,毕竟无加,不做,也没有什么,不过“勿思耳矣”,因为也可以做的。犹如这一篇文章,未想以前,自然一句没有,想来想去岂不就是一篇文章了么?所以做不做不成问题,是想做不想做的问题,所谓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。如三分鼎足只是诸葛公之求,躬耕南阳只是他不曾求,并非有两个诸葛亮,说起“千古文章《出师表》”来,人无不点头咋指者,但这不过一篇公文,应事实之需要方始做的。碰巧那时候不出师,或者出师而公幕下有一翩翩书记,如建安七子,叫他代做代做,也许就没有这篇文章了,这岂不太可惜。而公当时殆未尝致其惋惜,恐亦不知有此一事。那吾人之惋惜,亦正因为有《出师表》而后始堪作妄想耳,若从头没有,压根儿没有,不知亦惋惜否耶?固知“求则得之,舍则失之”之义,实颠扑不破者也,况求亦无得,舍亦无失,无得无失,则无损益,无所损益,则其不色欣欣而不泪涟涟也,似出人情之外而实居人情之中,洞澈人情之表里而始终不稍远乎人情也。“忘怀得失”,亦不外此意,如故人久别,遂偶忘之耳。若一个红脸,一个黑脸,拚命的在戏书上打,则虽闭着眼睛努力忘之,犹恐其分明也,到晚上还许要做怕梦呢。“五柳”何人,独堪此耶?如此说,痴与不痴只差得一念,圣狂之判几希,故曰“道心唯微”。 (载一九三七年八月一日上海《文学杂志》月刊第一卷第四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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